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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新窑土地复垦、新窑土地整理)土壤改良专项有机肥原料及配套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新窑土地复垦、新窑土地整理)土壤改良专项有机肥原料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新窑土地复垦、新窑土地整理)土壤改良专项有机肥原料及配套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窑土地复垦项目,新增耕地面积725亩,采购有机肥2356.73吨,对所采购有机肥原料进行加工(主要是混料、翻抛三遍)、运输、撒施;新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210亩,采购有机肥105吨,对所采购有机肥原料进行加工(主要是混料、翻抛三遍)、运输、撒施。

序号项目名称原料单位(吨)合计(吨)备注
1新窑土地复垦
牛粪1296.202356.73
需加工、运输、撒施
2醋渣471.35
3生物腐植酸589.18
4新窑土地整理
牛粪57.75105.00
5醋渣21.00
6生物腐植酸
26.25

2.2供货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新窑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项目(具体地点由招标人另行指定)。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 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次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新窑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项目所需有机肥原料采购及配套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所需有机肥预估量仅供参考(见采购需求),具体以实际订单为准。投标报价中含项目所需有机肥以及包括为完成上述招标内容所必须的人员、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招标人指定检测单位出具CMA检测报告)、发货、送货、装卸、各种税费、售后服务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整个供货期间,投标人须派项目负责人驻守现场,协助分批次完成运输分装抽样送检等工作,相应费用考虑进报价里。合同执行期间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实际供应期限和数量,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要求,但不改变结算和支付方式。投标人须综合考虑供货期间的市场价格浮动情况,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费用,本次不约定调差。

2.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项目结束,招标人提前5天通知供货,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时间、地点、足量供货,最终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具体以通知供货时间为准)。

2.6本项目投标限价为:200万元。

2.7质量要求:所供有机肥质量应严格执行并符合国家及江苏省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牛粪:有机质含量≥65%,水分<40%,pH<8,盐分<10%,种子发芽指数、重金属指标等其他指标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醋渣:有机质含量≥30%,水分<30%,pH<7,种子发芽指数、重金属指标等其他指标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生物腐植酸:有机质含量≥65%,水分<20%,pH<6,种子发芽指数、重金属指标等其他指标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需加工、运输、撒施。

2.8付款方式:采取按批次结算的方式,每批次完成供货及配套服务后,中标人向招标人申请付款,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后根据招标人、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规格、数量进行结算,支付当批次结算货款的80%,剩余货款在供货全部结束后且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支付至全部货款的90%,预留10%质量保证金,10%质保金应在耕地质量评定达标后予以支付。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负责。(投标单位统一开具税点为免税发票)

2.9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运输条件等实际情况,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2.10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投标人不应以此带来的任何利益的减少与风险的增加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采购内容:原材料预计量

序号有机肥名称用于项目单位(吨)合计(吨)备注
1牛粪新窑复垦1296.201353.95有机质含量≥65%,水分<40%pH8,盐分<10%,种子发芽指数、重金属指标等其他指标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需加工、运输、撒施
2新窑土地整理57.75有机质含量≥65%,水分<40%pH8,盐分<10%,种子发芽指数、重金属指标等其他指标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需加工、运输、撒施
3醋渣新窑复垦471.35492.35有机质含量≥30%,水分<30%pH7,种子发芽指数≥70%,种子发芽指数、重金属指标等其他指标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需加工、运输、撒施
4新窑土地整理21.00有机质含量≥30%,水分<30%pH7,种子发芽指数≥70%,种子发芽指数、重金属指标等其他指标均符合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21),需加工、运输、撒施
5生物腐植酸新窑复垦589.18615.43有机质含量≥65%,水分<20%PH6,需加工、运输、撒施
6新窑土地整理26.25有机质含量≥65%,水分<20%PH6,需加工、运输、撒施

备注:

1、牛粪(垫料):见表格备注;

2、醋渣:见表格备注;

3、生物腐植酸:见表格备注;

4、后期签订固定单价合同,供应量暂定,按实结算;

5、单价中包括标的物的加工、运输(有机肥成品运输至项目区田间各田块地头)、装卸、撒施、保险、每批次检测费用(每300吨有机肥抽检一个样本)、售后服务、税费(开具税点为免税发票)等全部费用。

6、整个供货期间,乙方须派项目负责人驻守现场,协助分批次完成运输分装抽样送检等工作,相应费用考虑进报价里。

7、采购商品供货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新窑村土地复垦、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新窑村土地整理项目(各田间地头)。

8、合同履行期限:须在中标后5日内完成主料、辅料备货并开始加工,中标后20日内准备好全部产品,5月30日前完成全部撒施工作。甲方提前5天通知中标方送货,中标方在甲方指定时间完成送货。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机肥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括有机肥产品制造或生产,且必须具有生产企业所在省份农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

3.3投标人近3年(2021年4月1日以来)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投标产品同类物资(有机肥)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公示截图、供货合同、供货发票中至少两项,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加工场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发包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6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元)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节假日正常工作)。

4.2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发送。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倪兴文,联系电话:025-84795437。

注: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邮箱领招标文件将上述(1)、(2)材料原件扫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nxw@jocite.com邮箱,并需电话告知招标联系人。

4.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nxw@jocite.com;电话:025-84795437,否则将取消其3年内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

4.4本次不收取招标文件获取费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6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万寿路15号D4栋11楼(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2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但因盐城市大丰区小海镇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项目(新窑土地复垦、新窑土地整理)有其现场施工难点(项目因撒施点较为分散,运输撒施成本较高),请投标人自行与招标人项目地负责人联系勘察(小海项目联系人:张新军 18055226980),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考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人身安全等自行承担。

8.2本招标文件对采购服务和技术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响应的服务和技术要求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8.3投标人应提供纸质版(一正四副)及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盖章版本投标文件需扫描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同时U盘中需上传电子版清单。

8.4 相同的子目在清单前后的报价必须一致,否则,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调整,如中标人不接受招标人调整的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进行清标调整,如中标人不接受招标人调整的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8.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与投标申请人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2.本人身份证原件;3.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2023年10月起,含10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威斯尼斯人娱乐官方网站有限公司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万寿路15号D4栋11楼 

联系人:徐伟涛

联系电话:151505008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 

联系人:倪兴文 

联系电话:025-84795437